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PE 尾气回收利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E尾气回收利用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陕煤化集团批准,招标人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PE尾气回收利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0866-17B1SXQY147)
2.2招标范围:通过分析本项目PE装置尾气排放情况,应用深冷分离技术,实现能源有效利用,进一步降低聚乙烯生产成本,减少碳排放,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化工装置。投标人负责系统设计、全部设备的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开车、验收、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施工地点: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化工类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14年1月1日起)类似化工总包项目的业绩不少于2项,业绩须附合同;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会议室
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网站、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hccig.com/网站。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煤化工业园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13-818616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38号(梅苑温泉小区东院内)南三楼311室
联 系 人:李工 乔工
电话(传真):029-8161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