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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A8标段施工监理

   日期:2017-06-19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B20170331001开标时间:2017-07-12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地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20170331001国道237屏南
招标编号:ZB20170331001
开标时间:2017-07-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B20170331001

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2016】36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A8标段 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本标段核定预算造价为 8085.703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6554.5452 万元(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本标段路线起点位于何仔厂,起点桩号为 K44+799.756 ,尔后路线继续沿西南向山体展新线上坡,于 K45+786.500 建一座杉树湾大桥跨过河沟,再继续向西南向布线,再于 K47+008.500 建一座水竹洋中桥跨过河沟,尔后沿水竹洋村西北侧山体展新线上坡至项目终点 K50+898.875 ,终点桩号为 K50+898.875 ,路线全长 6.099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1.2 项目技术标准

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 4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8.5米,全幅式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100,小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1.3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 监理服务期 49 个月,其中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 1 个月,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

1.4 本项目设置 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5 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1 标段

起点桩号:

K44+799.756

终点桩号:K50+898.875

6.099

1 标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何仔厂,起点桩号为K44+799.756,终点位于屏南县与建瓯市交界,终点桩号为K50+898.875,全长6.099k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合同段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1.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同类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业绩及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的监理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 .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7620 日至 2017624 日 (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 上午 8 :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0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电子档每套人民币 500 元。上述资料捆绑出售,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2017年07月 11日下午17时00分前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等方式,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的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0712930 分, 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5 份递交至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受理处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 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 一同递交。

6.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方法: 固定标价评分法

7 发布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屏南县顺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屏南县古峰镇古厦嘉园安置楼 C 栋二层 地址: 宁德市盈丰佳园5栋502室

邮 编: 352300 邮 编: 352100

人: 张先生 人: 小石

话: 0593-3324630 话: 0593-2936180 、18033971070

真: 0593-3330857

监督部门:屏南县交通运输局、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593-2824423、0593-33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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