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港陬市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码头前沿)
装卸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桃源港陬市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码头前沿) 招标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基础 [2013]1636 号 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办函【 2015 】 765 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卸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常德市桃源县陬 市 镇境内,距离常张高速沅水大桥下游约220米处;建设1000吨级件杂货和散货泊位各1个,并配套建设前方临时堆场、件杂货堆场和散货堆场等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码头水工建筑物类别二类,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 码头主要装卸货物为钢材、氧化铝、粮食、碎石等。 件杂货 泊位采用 2 台 10 t- 25 m 台架 式 进行装卸船作业,水平运输配置 4 台 20t 货车作业,堆场配置 4 台 5t 内燃机叉车配合作业,散货泊位采用 2 台 10 t- 25 m 台架 式( 带抓斗 ) 进行装卸船作业,水平运输及堆场配置 4 台 5t 单斗装载机作业。
2.2 招标范围、分包情况、交货期:详见附表 1
2.3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类似项目经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见附表 1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每天 9:00 ~ 12:00,15:0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及特定资格要求资料(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到 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1000 元 / 包,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7 月 12 日 9 : 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楼(桃源县国土局与桃源县农村商业银行之间)。
6.2 逾期送达、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八、 附表 1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桃源县漳江镇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151976691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南路 221 号 2 楼 202 室
联 系 人:陈明
电 话: 0736 — 7266878
传 真: 0736 — 7266878
监督部门: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常德市柳叶湖大道 2999 号
电 话: 0736 - 7162717
邮 编: 415000
附表 1
分包情况、招标范围、交货期和特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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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 |
交货期 |
特定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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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10t-25m 台架式 4 台(其中 2 台带抓斗)及工属具 |
10t-25m 台架式 4 台(其中 2 台带抓斗)及工属具,本项目为交钥匙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
合同签订之日起 5.5 个月内( 165 日历天,含安装工期)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 800 万元及以上,且所投设备均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2.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械 B 级及以上资质,(覆盖吊钩下 10t 门座式); 3.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械 A 级资质,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 投标人须具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指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独立制造(生产)过 10t-25m 或以上规格的台架式(门座式) 6 台以上业绩,并提供上述设备的供货合同 .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厂家,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包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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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20t 载重货车 4 台; |
20t 载重货车 4 台。 |
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交货日期由买卖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协商确定。 |
1. 投标人须是本次所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应在湖南省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出示所代理设备制造商正式代理业务授权书,一个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 ISO9001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生产制造许可证(原装进口品牌除外);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产品环保质量证书、产品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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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5t 内燃机叉车 4 台; |
5t 内燃机叉车 4 台。 |
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交货日期由买卖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协商确定。 |
1. 投标人须是本次所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应在湖南省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出示所代理设备制造商正式代理业务授权书,一个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 ISO9001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生产制造许可证(原装进口品牌除外);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产品环保质量证书、产品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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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5t 单斗装载机 4 台; |
5t 单斗装载机 4 台。 |
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交货日期由买卖双方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协商确定。 |
1. 投标人须是本次所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应在湖南省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出示所代理设备制造商正式代理业务授权书,一个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 ISO9001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生产制造许可证(原装进口品牌除外);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产品环保质量证书、产品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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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地中衡 1 台 |
地中衡 1 台,本项目为交钥匙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人注册资金:制造商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 制造商近三年必须有至少 3 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8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汽车衡供货业绩);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