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2017-231
1.招标条件
本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现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市公司车辆采购;
2.2项目内容:解放牌厢式货车一辆;
2.3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4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5 供货周期: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质保期:按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具有与制造商签署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车辆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3.4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3.5车辆原则上均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投标人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
3.6车辆除要求配置外,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厂时的标准配置采购;
3.7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3.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为2017年7月4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 2017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