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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新校区防水及路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谈判公告(资格后审)
1、本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新校区防水及路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计划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70609】-
1461
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
,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事业收入,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新校区防水及路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工程内容:
高新校区防水及路面维修改造;
2.3工程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学苑街219号
;
2.4工 期: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40日内完成;
2.5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8.15万元;
2.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
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保证全天现场管理施工。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不亏损,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14年、2015年、2016年)
1项以上(含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
3.5
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
2014年、2015年、2016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
外埠企业办理入
吉
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
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报价人可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
(
2014年、2015年、2016年
)
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8)企业2017年至今(1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近一年(2016年7月-2017年5月)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10)近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12)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入吉备案截图。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1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四楼)
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报价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
厅四楼
(2)谈判时间为
2017年7月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五楼评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招标人: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苑街219号
联系人:王德旭
联系电话:1333168232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764455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