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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汉滨区高新法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汉滨区高新法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汉滨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汉滨区高新法庭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汉滨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高新法庭建设项目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2016]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地方财政配套及申请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康高新区高新七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总建设面积1930平方米,其中包括大、小审判庭各一个,帮用房、会议室、法警室、接待室、关押室、会议室、调解室、餐厅、安检等功能室。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汉滨区高新法庭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2.5项目估算价:521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过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扫描识别)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C3证)岗位证书、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楼C401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915-3222062  15332649987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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