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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ZMD2017-1581、招标条件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驻发改城镇[2015]4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第五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ZMD2017-158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小清河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驻发改城镇 [2015]4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五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小清河片区,古吕路 -古槐路(东岸),长度约 1153米,宽度约 623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河岸景观、绿化、电气、给排水、土方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3、质量要求: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每标段要求工期:施工期 100日历天、养护期 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有效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已在本项目 1、 2、 3、 4、 6、 7、 8标段中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7年 6月 20日至 2017年 6月 26日8: 30-12: 00,15: 00-18:00时(北京时间)由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 持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原件及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壹套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携带资料复印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林向蕤 联系电话:18137570901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zmdxzfw.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网址:http: //www.dlztb.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天中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财政局三楼 地址:骏马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人:黄托尘

电话: 0396-2618009 电话:0396-26153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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