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上饶市
招字[201
7
]第
38
号
一、招标条件
本上饶市城镇综合管廊(天佑大道西段、明叔路、经七路、陶侃路及五三大道东延伸段)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饶发改投字
[2016]132号文件和饶建推字[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进行公开招标。
我司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赣建招字【2017】1号文(综合评估法的相关规定合理报价区间为87%-95%)及《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在预选承包商名录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充分考虑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资金及招标人的经济成本,同时保证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本着不低于工程成本价,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故本工程商务报价中建安费下浮13%为固定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总长约15510
米;
2、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05618.96万元、设计费1505万元(不含控制中心和监控系统工程,约1800万元)。
3、建设地点:上饶市中心城区天佑大道西段、明叔路、经七路、陶侃路及五三大道东延伸段。
三、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
2、施工范围:本次施工招标所有范围。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五、计划工期:设计
90
日历天,施工
1095
个日历天。
六、设计费:1505 万元(包干价,设计若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增加或减少其费用不予调整,设计难度系数的其费用不予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根据(饶府发【2016】17号)投标人必须是上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程总承包一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饶府发[2016]17号)。库内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
2、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设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本项目委托人由本次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担任。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当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建造师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若投标单位在网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5、工程建安费结算:以审计局终审价款乘以中标下浮系数结算。
6、造价信息调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其他要求
1、执行饶府发[2014]26号文件,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指纹(人像)打卡考勤。
2、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本工程执行饶府发【2016】17号、饶府发【2014】26号、饶建发【2014】45号文件。
4、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5、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6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赣建招【2017】1号文中第十九条“(八)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九)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任命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第二十一条“(五)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根据饶检会【2017】1号文规定,本工程的投标人在开标前36个月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中标后7天内到市检察-院或单位所在地、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开标现场报名,纸质评标;
2、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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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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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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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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