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 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 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已经《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环批复【 2016】 481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现由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委托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 、项目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 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招标编号: PMPLHB — 001
三、招标单位: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四 、工程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
五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工程内容及要求: 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 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划分为一个独立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七 、投标人资质要求 :
6.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设施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6.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3 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 1年以上农村相关环境治理施工经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万。
6.4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建设部门)或企业对具有工程师职称(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项目经理任命书(环境保护部门),并具有环保工程施工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6.5 投标申请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报名时间: 2017年 6月 20至 2017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 14:30-17:00
时(节假日不休)。
九、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原件:
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任命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 2014年 1月至今)已竣工业绩证明材料 3份,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参与的业绩、《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且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注 :报名需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本人办理报名手续。
十 、报名地址: 宝鸡市大庆路东润枫景 2号楼一 单元 0702室
十一、 联系人:杨工 电话 : 0917-3501318
本信息在《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