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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广场二期(STC服务贸易中心20号楼)工程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总部广场二期工程标已由原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投资备案证:311490K7211003259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

1.  招标条件

本总部广场二期工程标已由原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投资备案证:311490K7211003259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总部广场二期工程STC服务贸易中心20号楼所需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服务贸易中心。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计19台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设备中,低区客梯7台(2120站,提升速度3m/s),高区客梯8台(4121站,提升速度6 m/s),消防功能梯兼无障碍1台(4343站,提升速度4 m/s),消防功能梯兼货梯1台(4343站,提升速度4 m/s),车库兼无障碍2台(33站,提升速度1.75 m/s)。

2.3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4000万元。

2.4 标段划分:按壹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制造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含1亿)或等值外币以上(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2、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3、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级及以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曳引式客梯A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4、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资质,(乘客或曳引驱动乘客的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资质均为A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5、制造商所投品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包含提升速度不低于6m/s(含6m/s)的曳引式乘客以及提升速度不低于4m/s(含4m/s)的消防。(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6、制造商在国内201311日至今,提供所投品牌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包含设备及安装合同金额),其中至少有5台提升速度不低于6m/s且提升高度不低于180m的业绩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给该业绩中的运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1.7、制造商2015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含50亿),制造商经营范围须包含。(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3.2.1、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

3.2.2、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

3.2.3、代理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资质【(乘客或曳引驱动乘客的安装类资质为A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

3.2.4、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原件(格式由制造商自定,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份制作在投标文件正本的资审文件中)

注:

代理商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产品制造商投标要求中的3.1.13.1.23.1.33.1.43.1.53.1.63.1.7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3.3、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公开发行的样本资料1份(复印无效)。

3.4、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的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使用一个品牌进行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3.7、本项目必须由中标品牌制造商本厂安装队伍负责安装。(提供一份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9日至2017713日,从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62312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从20177130930分至201771310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业主: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1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508

邮编:401121

邮编:40002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3-68608744

电话:(02367703006

传真:(023-68638367

传真:(02367707439

招标人开户银行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信息

招标人履约担保接收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接收账户:

户名:

户名: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开户行: 工商银行五江支行

账号:

账号: 310003100910002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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