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0724-1700D88N2091)
二、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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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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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项 |
3年 |
人民币30万元/年 |
合同一年一签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4.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副食品及大米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6月20日至 2017年7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5、《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东汇城写字楼8楼821室
电话:0753-2270818
传真:0753-2270818
联系人:丘芬梅
(2)投标人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需在电汇底单中注明“项目编号后五位”,凭电汇底单自行到梅州分公司递交报名资料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领取招标文件。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缴费账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
帐 号:4400-1728-6360-5300-3389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东汇城写字楼8楼821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时30分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东汇城写字楼8楼821室)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丘芬梅、何达
电话: 0753-2270818 、020-37860558
传真:0753-2270818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东汇城写字楼8楼821室
邮编:514021
银行及账户信息(电汇邮购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
帐 号:4400-1728-6360-5300-3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