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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 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 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岭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12:46 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岭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12: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13: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100.48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 13894103777
采购单位 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岭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姜海涛13894103777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经理0431-82879888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
项目编号:DQZB2017-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13894103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姜海涛13894103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经理0431-828798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
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DQZB2017-052
1.招标条件
本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岭县前七号镇龙凤山村平二号屯至新安镇四合村水泥路及过路涵工程
2.2  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5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7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8月30日;
               共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投 资 额:100.48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吉林省公路管理局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项目经理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入吉企业须提供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下午13时00分,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前七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姜海涛
电        话:13894103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22010158624233XU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0431-82879888,2017年06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吉林省公路管理局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3.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5 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48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有效资料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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