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的委托,对 清远市青山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沼气导排和环境卫生治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6-140703-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青山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沼气导排和环境卫生治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4,9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清远市青山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沼气导排和环境卫生治理 1项 1年 人民币360.49万元/年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 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2017年3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主体方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说明: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证书复印件)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原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0日 至 2017年06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813002-802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范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8198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人: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
| 联系人:陈国强 | 联系电话:0763-3371984 |
| 传真:0763-3381982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