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长庆气田水平井固井完井可溶桥塞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200762-CQYT-0005909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主要进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工艺研究院2017-2018年度在长庆气田采用可溶桥塞射孔联作技术完成7口水平井分段压裂改造。目前2口井12段10个可溶桥塞的施工环境已经具备,2口水平井基本井况条件:垂深3000-4200m,水平段长度预计1000-1500m,完井方式为套管固井完井(套管外径Φ114.3mm、钢级P110、壁厚8.56mm或7.37mm),其它井况以实际水平井数据为准。
1、招标范围: 水平井可溶桥塞射孔联作技术现场施工,预计工作量为7口井压裂改造44段,使用37个可溶桥塞。 2、服务地点:长庆气田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分批次签订,目前进行2口井12段10个可溶桥塞技术服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第一批次项目执行情况签订后期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其他组织不受此限制)人民币;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及存储合同(或协议)。 (3)投标人近三年( 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气田桥塞射孔联作同类业绩。 (4)投标人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5)投标单位成立时间需在五年以上(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截止投标截止时间)。 (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