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维公司综合厂、天源食品厂工矿棚户区、溆浦县江源锅厂工矿棚户区改造、溆浦县航运公司棚改小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于2017-06-16在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编号:SAJXHH2017-042,将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 原公告“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自己,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余额在200万”澄清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资金,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余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证明”。 2. 原公告“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大专”澄清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原公告“5.1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投标保证金”澄清为 “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投标保证金” 4. 原公告“6.1(9)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澄清为“拟任安全员职称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原公告“6.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充分了解项目和现场情况后获取项目基础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在投标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对投标人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有不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或废标。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澄清为“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充分了解项目和现场情况后获取项目基础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溆浦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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