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 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清原县 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3、建设地点:清原县;
4、工程概算: 1795万元;
5、工程规模: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金大线、石北线等处治隐患路段 67.8公里;
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
8、计划工期: 2017年 7月 27日 -2017年 9月 15日;
9、质量标准:合格;
10、合同标段划分: 10个合同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 144.1万元;二标段: 150.9万元;三标段: 154.9万元;四标段: 154.8万元;五标段: 162万元;六标段: 173.3万元;七标段: 178万元;八标段: 210.4万元;九标段: 211.1万元;十标段: 255.5万元;
11、投标保证金: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基本账户转出);
12、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2)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1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14、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管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注:类似工程指公路标志、生命防护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原件验审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 2017年 6月 20日起至 2017年 6月 26日 16时止。
2、报名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
3、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 A证、 B证、 C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 BBB级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管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4、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7年 6月 27日起至 2017年 7月 3日 16时止,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相关材料要求等,投标企业相关人员持企业有效证件,到招标人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7月 18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 系 人:李巍
联系电话: 024-53023600 联 系 电 话: 024-58308177
2017年 6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