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码 | 130533170099-001 | 所属地区 | 威县 |
| 工程名称 | 威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项目施工 | ||
| 建设单位 | 威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106国道以东、大宁村以北 | ||
| 建筑面积 | 1188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751.03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刘建叶 | 联系方式 | 1833206221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2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26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2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26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6-20至2017-6-26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威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威县公-安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已由威县发改局以 威发改审批(2014)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106国道以东、大宁村以北 ,项目规模为占地面积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8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25m,抗震设防烈度7度。合同估算价为3300万元,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建设地点:106国道以东、大宁村以北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8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25m,抗震设防烈度7度。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再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县公-安局 地 址:邢台市威县开放东路13号 联系人:徐景峰 赵世刚 张木强 联系电话:0319-3259268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人:刘建叶 联系电话:0311-8085086318332062217 传真:0311-80850863 小组成员:刘靖(A104)、刘铭(B140)、刘建叶(C116)、赵彦(C117) 项目小组组长:刘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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