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151597 | 所属地区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 公告名称 | 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所属行业 | 能源 |
| 招标类别 | 勘察、设计 | 下载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到2017年06月25日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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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 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已由 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泸发改[2017]98号、泸发改2015[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发改[2017]98号、泸发改2015[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泸定县新城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泸定县新城区; 2.3 建设规模:新建能力为2.0万m3/d的净水厂一座,其中:一期建设净水厂工程1.0万m3/d一座及规模为2.0万m3/d的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包含2016年中央预算资金0.5万m3/d建设内容);二期增加建设净水厂工程1.0万m3/d一座。 2.4 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地质勘测、工程勘察、测量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5年已完成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6月 25 日 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定工商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指定网络媒介和其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泸定县将军街9号 邮 编: / 联系人:何挺 电 话:0836—3122430 传 真:0836—312243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中铁西城5栋1702、170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028-68250157 传 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