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截止日期:2017-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下洞江流域清淤工程一期项目,所属区域:福建-福州-长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7009,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7009 |
| 开标时间:2017-07-0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7009 1. 招标条件 本下洞江流域清淤工程(一期)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下洞江流域清淤工程(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泥、新建检查井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060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下洞江流域清淤工程(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泥、新建检查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608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3时 30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 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 18779172979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邮编:/ 电话:0591-83320580,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杨斌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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