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孤岛镇镇区公厕工程施工,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河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厕,招标代理: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东河政采,招标文件售价:2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孤岛镇镇区公厕工程施工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孤岛镇镇区公厕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工程名称:孤岛镇镇区公厕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170号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建设镇区公厕四处,其中主城区2个,济军基地1个,马场高速路口1个,砌体结构2个,框架结构2个。总建筑面积计414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02万元
资金来源:镇财政自筹
工程地点:孤岛镇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之间具有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2016年7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证明资料。
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
2、方式:现场报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3、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至2017年7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85536/13255607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