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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交建综﹝2017﹞672 号批复单位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交建综﹝2017﹞672 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临时驻地

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已列入招标计划,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资金,现对本项目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丰顺县,办公及生活家具安装地点为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千江温泉酒店B座第二层及旁边独栋五层大楼。采购的办公及生活家具主要为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日常办公及生活所用;办公家具布置于本项目各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家具布置于食堂、宿舍等。

1.2 招标内容

本次为大()()()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临时驻地办公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与本次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3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家具供货业绩。

2.4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21日至2017627日的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产品生产厂家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单位介绍信原件等一套资料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投递

4.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7  13  10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30分至 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各媒体上发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南方日报。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有标段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所有标段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所有标段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

邮编:510100

人:阳先生   先生    

   话:020-83658327   18928786473

   真:020-83658327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762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与本次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3.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2个合同额200万以上的项目。

 

注:

1.近三年指2014年 1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 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如果合同中有明确合同金额的,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如果为框架合同,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结算单据或订单等凭证以明确合同金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务被接管、资金冻结或破产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其他原因被相关主管部门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查询结果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2、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11日至查询之日。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如有);

5投标文件正本提供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了投标人公章。

6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资格审查

(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6.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从注册资金、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实施方案、生产环节、产品描述、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本条6.1、6.2款规定),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

然后,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报价评审(按本条6.3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评审满分分值分别为20分、20分、60分,总分100分。

6.1商务评审(20分)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第5条资格审查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注册资金

(1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其注册资金每增加人民币1000万元(尾数不计)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销售业绩

(10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得6分;

在此基础上,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家具销售合同累计金额每超过200万元(尾数不计)的,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6.2技术评审(20分)

只有通过前述第4条初步评审、第5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范围

1

整体实施方案有规范、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并具有针对性;实施方案(包括勘察、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合理;时间进度计划合理;能够切实保证本项目的要求。

3~5分

2

生产厂家配置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且设备齐全、先进,完全满足生产需要;责任分工合理、清晰、明确,各岗位衔接紧密、无遗漏。

3~5分

3

投标产品整体配置情况,图片齐全、美观,材质配置表述完整;有完善、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质量保障措施。

3~5分

4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制,从交货、运输、安装、质保期、服务年限、本地化服务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件支援等方面综合评价。

3~5分

技术评审得分按四项评分因素,对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取两位)合计得出技术评审得分

6.3报价评审第二信封)(60分)

只有通过前述6.1-6.2款规定的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

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 4. 3计算评标基准价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826563元,下浮率范围2%~4%(含界值)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报价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元。

6. 4. 4计算报价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6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D1≥D,则E=1.5;若D1  D,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0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报价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专家投票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 定标原则

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若发生以上第23款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开标记录情况

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投标人排序

1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附件

 

  发布人  阳工
  发布日期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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