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楚雄楚雄开发区过境公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楚雄-楚雄,所属行业分类:亮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楚雄开发区过境公路亮化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楚雄楚雄开发区过境公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楚雄-楚雄,所属行业分类:亮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楚雄开发区过境公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
|
|
云南公投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昆明西分公司 |
|
|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CXS17[082] |
|
|
|
|
|
施工 |
|
|
|
|
|
4000万元 |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机电工程施工)。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
|
|
|
否 |
|
|
2017-06-20 9:00 |
|
|
2017-06-26 17:00 |
|
|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祁鸣霞 |
|
|
0871-65619003 |
|
|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住建厅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入滇建筑企业须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或信息登记资料、本工程现场勘查证明,以上证书证件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必须为有效的原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资料携带不齐全或经查资料不真实的申请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
|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部、省、州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3.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活动,投标人以上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需留影为证。
7.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被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开标,拟派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
可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等形式。若采用现金缴纳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备注项目名称,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期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不予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投标保证金预交金额:100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银行账号:24100601040006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