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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动力照明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动力照明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动力区,所属行业分类: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动力照明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动力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TJGWZ2017-0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建管甲供动力照明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时间:2017-06-20 13:58:49 发布:哈牡哈佳客专公司


招标编号:HTJGWZ2017-022

1.招标条件:

本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外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DL02包高压柜首次招标未成功,现重新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位于黑龙江省的中东部,地处松花江南岸的哈尔滨市与佳木斯市,线路起自哈尔滨站,经宾西、宾县、方正、得莫利、高楞、达连河、依兰至佳木斯市的佳木斯站,途经两市三县,线路全长343.088km,新建车站16座。

2.2资金来源:见本公告招标条件。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凡具备承担投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只有在该平台成功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报名。

6.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同时还应提供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

6.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层,电话: 0451-87153984),时间为2017616日至20176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持汇款凭证并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已报名参加首次招标的申请人可凭首次招标文件免费换取本次招标文件,且不需提供本公告6.1中要求的原件,但必须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6.4报名时须携带U盘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711日上午830分至9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11930分,开标时间为2017711930分,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3

编:150050

人:葛学武

话:0451-86440507

真:0451-86430683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院国海大厦12

人:陈

话:0451-86430683

真:0451-86430683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号:7112 3101 8260 0075 04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2017616


附件:

2.包件号:DL02

2.1包件名称:高压柜

2.2.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高压柜(南、北站房变电所) 12

2.3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许可和认证:

1)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5. 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出具2014年以来寒冷地区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携带原件备查)。国内寒冷地区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哈尔滨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7.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等违法记录书面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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