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公开询比价书
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7-17141
各潜在报价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电缆,用于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建设。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价采购。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招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包括北段、支线段、南段三部分,正线全长18.805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4座,其中换乘站8座。北段、支线段和南段全长分别约3.078km、1.395km、14.332km。1号线采用110/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全线设置3座主变电所,即分别在皂角树车辆段、火车南站、香山站附近各设置1座主变电所。1号线一期工程已运营,皂角树及火车南站主变电所也已投入使用;本期工程实施时,北段利用一期工程的皂角树主变电所供电,南段及支线段利用新建的香山主变电所供电。香山主变电所为地铁1号线三期与18号线外部供电工程合建的主变电所。
1.1.2交货地点: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主变电所项目经理部(成都市华阳区广福桥村,海天集团研发中心前行200米)。
1.2采购内容:电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执行标准号 | 备注 |
1 | 110kV电缆 | YJLW03-64/110kV-1x630 | 米 | 264 | DL509 | |
2 | 35kV电缆 | FSY-WDZA-YJY-26/35-1×500 | 米 | 500 | DL509 | |
3 | 35kV电缆 | FSY-WDZA-YJY63-26/35-1×95 | 米 | 1380 | DL509 | |
4 | 合计 | 米 | 2144 |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
3.业主指定产品: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4.需用时间:2017年7月15日。
5.送货地址: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主变电所项目经理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电缆产品须是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2)报价人应提供与本询比价文件相同/相近截面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是国家电力公司认可的专业质检中心出具的。
(3)报价人可提供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相应的电缆参数、检测结论和试验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4)报价人应提供电缆生产的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提供电缆产品的厂家至少有三年成功运行经验,三年内累计供货不少于100km同类型产品。并提供销售、运行业绩表(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主要工程用户回馈意见表。
(6)报价人应书面承诺:近三年在国内35KV、110KV电缆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出现不执行合同或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
(7)报价文件中应以表格形式提供电缆产品生产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试验仪器设备(如三层共挤设备、交联生产线型式,净化上料间装置、测偏仪、工频耐压、局放仪,生产线上应有的绝缘预应力消除装置及电容、介质损耗的检测手段等)的厂家、主要参数和投入使用时间。
(8)报价文件应提供电缆产品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导体、绝缘料、内外屏蔽料、金属护套料和外护套料,投标文件中应以表格形式提供原材料厂商、型号和品牌号。
(9)电缆产品用的主要原材料,如导体、绝缘体、内外屏蔽料、金属护套料和外护套料,报价文件中应以表格形式提供原材料厂商、型号和品牌号。
(10)说明投标电缆敷设和运行的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电缆固定的特殊要求等。
(11)电缆在导体额定运行温度下应具有30年的使用寿命,并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60天。
4、时间及地点
4.1需用时间:2017年7月15日,具体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主变电所项目经理部。
5、验收方式:
5.1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现场试验按照GB/T18889-2002或GB/T12706.4-2002中规定进行,其元部件应按照其各自的标准进行试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2所供电缆均需送至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测,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6、合同结算
6.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6.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7%。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办理结算,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款的90%,10%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
7.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检测报告)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询价通知的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9.1报价人应在2017年6月27日16: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9.2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3递交文件应包括:
9.3.1设备物资报价表;
9.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3.3授权委托书;
9.3.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含“报价人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材料)。
9.4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9.4.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5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8-83370656。
9.6询价单位信息
询价单位: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200
联系人:朱自力
联系电话:18108175597
9.7最终成交结果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予以公布。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0.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0.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