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永明招〔2017〕 17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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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 业主名称:连江县解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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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永明招〔2017〕 17号 1. 招标条件 本 连江县朝晖路(复兴路-县卫计局段)道路工程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 连发改基建2017【5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江南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解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 ; 2.1.1. 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3.1. 总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861.059万元; 3.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 3.3. 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3.4.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3.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三 级以上(含三级) 市政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二 级以上(含二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4.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4.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4.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4.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5.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⑤保险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fzztb.org )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解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连江县 ,邮编: 350500 电话: 13850161881 联系人: 李杨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电力公司对面三层 , 邮编: 350500 ; 电话: 18359789652 传真: 0591-26138722 ; 联系人: 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退投标保证金传真号码0591-26225100 咨询电话0591-26225155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 连江县朝晖路(复兴路-县卫计局段)道路工程”(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连江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电话:0591-26123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