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南安镇新华村滴水龙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大余县南安镇新华村滴水龙废弃稀土矿治理工程招标人为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余南安镇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凡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工环或岩土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
(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 26 日至2017年 6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份,售后均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余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文贵范
联系人:
朱华来
:联系电话
13870706861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康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华生
联系人:
管艳
联系电话:
15079723068
招投标监督单位:
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监督电话:
0797-8722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