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兰溪,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17-077,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工程,拟建场地位于兰溪市马涧镇以东约2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343平方米。设计总供水规模:4万m3 /d,本次设计供水规模1万m3 /d。投资估算约为2000万元人民币。
3、招标范围: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工程监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兰溪市钱塘垅水厂建安工程加设备安装工程及配套给水管网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4、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需持有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或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2、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个人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其他:
1、所有的投标单位应作出承诺,一旦中标,必须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以便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联系。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4 年 7 月 3 日起至2017年 7 月 3 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企业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2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本次监理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从项目开工至整个项目保修期满为止。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 6 月20 日—2017年 6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
2、地点:兰溪市企业服务大楼裙房4楼(兰溪市振兴路500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投标企业到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上溯12个月的社保个人缴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总监理工程师及派驻人员名单一览表(此名单为报名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对所需人员的预判,投标时人员实际构成不以此为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及其他拟派人员在本投标单位的社保个人缴纳清单及相关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或二维码能被识别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或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
5、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交易员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除资质等级证书外)复核后退还,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单位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13 日上午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联 系 人: 张工 胡元君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52025 18017644505 0579-88883627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 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