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_设计监理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辅机  保洁  钢球  风电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设计监理 » 正文

江西南昌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新建县,所属行业分类:

摘要:本公告受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新建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1271706200201 招标编号:赣建干招字【2017】20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工程项目 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余干县玉亭镇(越瑞路-余珠路)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余干县发改委
批文名称及编号 干发改字【2017】89号
建筑面积 16800.00 平方米 层次 /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1032.36 万元 本项目投资
966.22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建设余干县城北片区玉亭镇大道向北延伸的一条城市次干道,道路七点越瑞路,终点余珠路。总用地面积16800平方米,总长560米,道路宽30米。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余干县玉亭北大道延伸段(越瑞路至余珠路)新建工程
二标段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有关技术问题详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联系人小佘:13766450012; 2、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征集招标投标用户信息的通知》(赣建招[2012]4号)要求办理网上招标投标用户信息备案;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竞标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方可报名,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并须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已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方须在规定的时期内,从其基本账户中拨付该项目总造价的30%的资金款至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拨付,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该工程验收合格后采取4:3:3的方式进行分期付款,即工程验收合格当年支付工程款的40%,第二年支付工程款的30%,第三年付清审计后的剩余工程款。 7、中标方必须保证该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须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中标方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持(押)证上岗,坚守在施工现场,每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4天,若未满24天,每人缺勤一次或每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凡违反上述两条中的一条,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中标企业的不良记录,且两年内不得在余干县参加招投标活动。 8、该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9、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件)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无效或伪造,将终止其投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干府办字【2017】40号)文件要求,招标入围企业须取得国、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人欠税确认表》。联系人:刘 13767346366. 1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联系人 徐军锡 联系电话 13979330762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7月1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6月21日 获取方式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网上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6月21日 获取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网上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20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20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6月20日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