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裕民县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城乡连接线项目监理第三合同段,已列入地方交通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贷款项目资金。项目业主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塔城地区裕民县2017年农村公路融资贷款城乡连接线项目理第三合同段驻地监理组,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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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 监理 |
县市 |
项目名称 |
暂定 里程 (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监理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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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裕民县 |
规划二路与东外环连接线建设项目 |
0.748 |
二级 |
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施工图等全部内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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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哈拉布拉村—Z807线道路建设项目 |
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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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哈拉布拉村连接海棠路道路建设项目 |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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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乡前进村—S222线绕城道路建设项目(东环路) |
6.52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具有与所报名项目合同段公路等级相同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和城市道路监理业绩,驻地监理组组长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JGZ)及以上资格,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3.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2个合同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时,下午15: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驻地监理组组长注册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企业业绩原件(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外地企业进疆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并附带以上证书彩色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地址:裕民县塔斯特东路)。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裕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一合同段应提交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塔城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东路
联 系 人:明亮
联系电话:18609017012
招标代理: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花园街金水湾小区4号门头
联 系 人:聂振魁
联系电话:15349942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