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脑重大疾病PET分子探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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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4: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5:00至2017年06月30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第二教学楼228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梅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1909015 | ||
| 采购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 010-839112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梅先生 010-51909015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公告-脑重大疾病PET分子探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doc | ||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脑重大疾病PET分子探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脑重大疾病PET分子探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010-839112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9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
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10-83911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梅先生 010-519090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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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编号 |
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部分或全部) |
所属项目编号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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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17q42-01 |
1 |
是 |
脑重大疾病PET分子探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项目 XM-0000014226170614209 预算:6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5:00至2017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第二教学楼22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5)开标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