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炉排炉工程(一期工程)
设备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炉排炉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核[201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方淞线。
2.2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北侧预留空地及新增用地20000平方米,进行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新建3台750t/d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及1套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辅助设施,配套先进的烟气净化系统及必要的公用设施,新建垃圾焚烧主厂房、变频器室、膜处理车间等,新增建筑面积36086.67平方米,本工程年处理生活垃圾82万吨。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新建2套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套烟气处理设备,及其污水净化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辅助系统和辅助设施,新增建筑面积33300.77平方米。
2.3本工程总投资69884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43684万元。
2.4招标控制价22953359 元。
2.5标段划分:1个。
2.6计划工期:总工期 240 日历天(从开工日期起始至6#炉72+24小时验收合格为止),其中:5#炉节点工期 210 日历天(从开工日期起始至5#炉72+24小时验收合格为止)。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土建总包单位争创“甬江杯”。
2.8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工艺设备、管道及自动控制系统等安装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间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
3.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另外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书原件(可参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详见本章附件1-1),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电设备安装是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所用的专业机电设备安装,至少包括机械炉排焚烧炉;仅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中给排水、供暖、卫生、通风等机电设备安装业绩,不予认可。
3.5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开标前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入围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原件(详见本章附件1-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4)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按本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其中项目业主出具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书须提供原件。
注:(1)上述资料除明确须提供原件外,其余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依次装订成册。
(2)投标人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17室,收件人:董成浩,拒绝邮资到付],并向招标代理人电话确认是否已收到全部文件资料(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同时将50元邮费和800元招标文件费汇至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在用途栏中应注明招标编号NBGODOZB216044),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3)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以快递方式提交的,以快件签收时间为准),或未将投标申请资料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为方便开发票,请提供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
5.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电子工程量清单等)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17室(温州银行)
联系人:程工 联系人:董成浩 戴太敏
联系电话:0574-63711638 联系电话:0574-55717440 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 87298907
邮 箱:522785294@qq.com
附1-1: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书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我方 (项目业主名称)建设的 (项目名称)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 。 (施工方名称)完成了该项目机电设备安装主体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施工内容必须填写,至少包括机械炉排焚烧炉) ;项目经理为: 。该项目规模为 , 该项目竣工时间 。
1、该项目设计人为 (设计人名称),总设计师 (姓名) ,总设计师或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
2、该项目监理人为 (监理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或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项目业主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以上内容真实和准确。
项目业主: (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联系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项目业主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1-2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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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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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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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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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本次报名所用)名称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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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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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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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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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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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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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名称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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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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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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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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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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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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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提 供 资 料 清 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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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单 位 |
建设 (或代理) 单位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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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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