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2.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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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主要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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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
KJGSZBWJ-2017-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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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D厂一期风机检修维护项目 |
电力分公司D厂一期50台(1号-50号)风机的日常巡检维护、故障消缺、定检维护(半、全年),负责风机内损坏设备的修理、更换等工作(轮毂、桨叶、主轴、齿轮箱、发电机等大部件更换除外)、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理,配合大部件更换和技术改造等工作;负责进行齿轮箱、液压站、偏航、变桨减速器等油质采样及化验工作;在招标方指导下进行风机内设备、设施、器材的春秋检及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风机内设备缺陷、巡检及维护等记录、设备技术档案等填写工作。 |
1000 |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或连续两年亏损。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7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营业执照应具有风机生产、组装、检修维护等经营范围。
3.2.2 近五年内具有单机容量2.0MW风电机组设备的检修和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的定检、检修、消缺及维护业绩2个以上(含2个,需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发包方出具的安全无事故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3.2.3项目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需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 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 时间:2017年06月22日-06月27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4.1.2 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投标部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511室
4.2 购买方式
4.2.1 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帐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电邮(E-mail:kjgszbdl@163.com)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标段名称及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
注:个人名字汇款的购买招标文件,须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及所报标段名称(并提供个人交费单据的扫描件),否则导致无法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责任自负。
4.3 开具发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开票信息(请将此表格另行发送至邮箱 kjgsfp@163.com,以便我单位财务及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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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批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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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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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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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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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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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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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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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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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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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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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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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名字的请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并提供个人交费单据的扫描件),否则按个人名头开具发票,发票过期不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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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到电邮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
帐 号:0609049429200144468
行 号:013761348125
纳税登记号:911505007332663405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五楼
4.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盛文海、陈可望
电 话:0475-6196555-92316
E-mail:kjgszbdl@163.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截/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 其它事项
8.1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8.2 本次招标会议期间,所有投标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在招标人开标所在地点住宿,请投标人另外选择住宿地点。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8.3 招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示。
8.4 潜在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信息,否则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自负。
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