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供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柏果镇洒基
★供货时间:12个月(以最终合同签订日期为始),买方每月25-27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卖方发出下月石灰石需求计划,卖方应无条件满足。同时,买方可根据机组运行情况适当调整需求量。
项目概况: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为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12月投产。本次采购机组日常运行所需的石灰石粉、石灰石粗细颗粒。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暂定需求量(吨)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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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45-17ZB0261/01 |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石灰石粉、石灰石粗细颗粒采购项目 |
石灰石粉 |
全水分≤1.5%,CaO≥49.00%,粒径在0.2-1mm之间 |
20000 |
1000 |
15 |
暂定需求量为招标人根据生产运行情况预估,实际需求量以招标人生产运行实际消耗量为准。 |
石灰石细颗粒 |
全水分≤1.5%,CaO≥49.00%,粒径在3mm以下 |
75000 |
||||||
石灰石粗颗粒 |
全水分≤1.5%,CaO≥49.00%,粒径在20mm以下 |
28000 |
备注: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投标人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石灰石粉或颗粒代理商的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石灰石粉运输:能够用自带气力输送装置的粉粒物料专用运输罐车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石灰石粉仓内(需提供运输车辆的照片、相关车辆证件,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同时应提供运输协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2017年6月2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2.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二)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发票将在开标结束后邮寄。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应携网站规定的资料于开标前现场购买并完成绑定。
CA发售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和14:00-16:00;发售
五、截标/开标时间
截标/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9:30(24小时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