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费县方曹路娥庄小桥工程及曹车桥、由吾桥、温凉河桥(梁邱)桩基加固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费县交通运输局 |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4:5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费县交通运输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费县方曹路娥庄小桥工程及曹车桥、由吾桥、温凉河桥(梁邱)桩基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费县方曹路娥庄小桥工程及曹车桥、由吾桥、温凉河桥(梁邱)桩基加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费县建设西路400号
联系人:邵院长
联系电话:0539-5028803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银光福源广场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9-5225600/15269947977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方曹路娥庄小桥工程及曹车桥、由吾桥、温凉河桥(梁邱)桩基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FXZFCG-2017-00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本项目为:费县方曹路娥庄小桥工程及曹车桥、由吾桥、温凉河桥(梁邱)桩基加固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10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须向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范围含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内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有效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该单位近3年来承揽同类工程(同类工程)包括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不少于2份(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公路或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6年度,明细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8)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须向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范围含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内容。
(9)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施工报名资料”字样,并在封皮注明单位名称、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标段(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企业在2017年7月17日16: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