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 |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
| 行政区域 | 扶绥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7: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6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71255 | ||
| 采购单位 | 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扶绥县新宁镇那密路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靖 0771-75375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17栋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工 0771-28712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17.6.22-更正公告(二)-扶绥县河湖连通项目.docx | ||
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
项目编号:KYZB-GX[2017]02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7125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
原公告地址: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条件:本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由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扶水报﹝2017〕86号文,确认资金由扶绥县投融资集团垫付;项目法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招标备案崇水招﹝2017〕9 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更正为“招标条件:本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由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扶水报﹝2017〕86号文,确认资金由扶绥县投融资集团垫付;项目法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局备案,招标备案崇水招﹝2017〕9 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原招标公告的“招标范围: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包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费约1500万元。”,现更正为“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包含勘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费约1500万元。”。
3、原招标公告的“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于本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招标人已委托勘测单位进场做勘测工作,投标人要接受招标人委托的勘测单位为合作单位。”,现更正为“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原招标公告的“9.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现更正为“9.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
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更正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编号:KYZB-GX[2017]026
二、招标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广西扶绥县新宁镇那密路92号
联系人:黄靖 电话/传真:0771-7537577,0771-7539093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17栋二楼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71-2871255
四、原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
五、原截标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7日10时00分
六、更改事项:
1、原招标公告的“招标条件:本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由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扶水报﹝2017〕86号文,确认资金由扶绥县投融资集团垫付;项目法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招标备案崇水招﹝2017〕9 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更正为“招标条件:本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由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扶水报﹝2017〕86号文,确认资金由扶绥县投融资集团垫付;项目法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局备案,招标备案崇水招﹝2017〕9 号,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原招标公告的“招标范围: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包含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费约1500万元。”,现更正为“扶绥县城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包含勘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勘察设计费约1500万元。”。
3、原招标公告的“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于本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招标人已委托勘测单位进场做勘测工作,投标人要接受招标人委托的勘测单位为合作单位。”,现更正为“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原招标公告的“9.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现更正为“9.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其他内容不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招标人: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 06 月 22日
行政监督机构意见:同意公告
2017年 06月 22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扶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扶绥县新宁镇那密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靖 0771-75375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63号17栋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工 0771-2871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