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搅拌机械 | ||
| 采购单位 | 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7: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00:00 至 2017年06月30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00:00 | ||
| 开标地点 |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9号)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8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卓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6599719 | ||
| 采购单位 | 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门市学院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72279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285231525 | ||
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天财采计[2017]286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的委托,对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鄂惠代字(2017)030208-G
二、项目名称:沥青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环保型沥青砼搅拌设备1台,采购计划金额810万元,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近三年有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环保型沥青砼搅拌设备销售业绩);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须知:
1、 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投标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逾期送到或者未送达到招标文件中约定地点的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进行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4、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和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销售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陆羽大道9号)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门市交通工程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学院路 地 址: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
联系人:肖志祥 联系 人:何卓桓
电 话:13807227910 电 话:18186599719
邮 箱:35806440@qq.com
邮政编码:431700 邮政编码:431700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