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6:5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微山县韩庄镇
联系方法:(0537)Tel:1;Fax:1;Email: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微山县国富街大学生创业基地三楼
联系方法:(0632)Tel:18396892385;Fax:18396892385;Email:18396892385@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SDYD-WS2017(JZ)-04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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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为微山县韩庄镇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包含货物提供以及运输、检验、验收、利润、税金、质保维护,直至交付使用以及质量保证期内售后供货、备品备件等全部费用。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部分.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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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2017年6月22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三)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同类型项目业绩、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太阳能光伏组件厂家,逆变器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售价:300元/份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7月7日8时30分至2017年7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2017年7月7日9时30分开始
(二)开启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会议室(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褚惠萍
电话:13562738008
十一、公告期限: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7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
| 微山县韩庄镇.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