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洛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6:5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9-80878807 | ||
| 采购单位 | 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阳县三乡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385763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9-80878807 | ||
normal align=justify>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采购单位委托,就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normal align=justify>名称: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采购项目
normal align=justify>一、招标编号:GDZBDL-2017-263
normal align=justify>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06-582
normal align=justify>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ormal align=justify>三、资金来源:自筹(预算控制价:50万元人民币)
normal align=justify>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normal align=justify>五、简要说明:
normal align=center>序号 | normal align=center>主要货物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简要技术要求 |
normal align=center>1 | normal align=center>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及设备 | normal align=center>1 | normal align=justify>设备主要构成平板探测器、X光球管、高频高压发生器及曝光控制系统、摄影机架、滤线栅、图像采集处理系统、诊断工作站等的采购。 |
六、政府采购政策:
normal align=justify>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normal align=justify>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normal align=justify>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normal align=justify>七、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normal align=justify>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ormal align=justify>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normal align=justify>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normal align=justify>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投标必须获得产品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的唯一授权,授权经销商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
normal align=justify>5.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normal align=justify>6.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normal align=justify>7.制造商资格的声明函;
normal align=justify>8.投标人需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查询结果的视为投标无效;
normal align=justify>9.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完整版(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normal align=justify>10.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normal align=justify>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络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normal align=justify>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
normal align=justify>九、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
(7)制造商资格的声明函;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完整版;
(10)开户许可证。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络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阳县三乡镇卫生院
地 址:宜阳县三乡镇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5838576383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78807
18103798807
邮 箱:18103798807@126.com
normal align=right>
normal align=right>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