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外装修及管网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Hcgkxb20170622-001
1.招标条件
本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外装修及管网工程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行审[2013]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相结合(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审判法庭的室内外装饰及二次供水设备,室外管网工程(主体项目暂估价之列)
建设地址:汉川市霍城大道
总投资额:约670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室内装饰、二次供水设备,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资格。
3.2 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申请人2015年元月至今必须有1个承建合同总金额7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3.7 申请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4.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7年 6月22日至 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报名,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下午15:00时前,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开标室。
6.2 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w.hczbtb.com/(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朝军
联系方法:158712898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菊芬
联系方法:13733492502 0712—8786999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