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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ZB2017 014 号 一、招标条件:铜鼓县2017年定江项目区三溪、兴源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二标段)招标公告已经赣财农指[2016]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鼓县水务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铜鼓县2017年定江项目区三溪、兴源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一、二标段)(2)建设地点:一标段:铜鼓县2017年定江项目区三溪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建设地点:铜鼓县黄溪、上源、三溪,二标段:铜鼓县2017年定江项目区兴源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建设地点:铜鼓县兴源、江头、钓鱼、坪田、高陂;(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5)本项目投资约836万元;(6)标段划分:2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2)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3)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规定及条件为准。 五、投标报名:(1)时间自2017年 6 月 22 日至开标前在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登陆后查看))。 (2)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城北路39号,森林公-安局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 七、注意事项:1.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变更或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书面材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时当场提供,否则,一律按有在建工程处理。4.投标人应提供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受贿”的告知函,开具证明的时间不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前。5. 本工程投标单位的建造师必须提供上一季度的社保证明原件。 招标人:铜鼓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879573303 铜鼓县水务局 2017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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