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祁阳县羊角塘镇牛坪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
已由
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祁发改基字[
2017
]
2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祁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祁阳县羊角塘镇牛坪坳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
羊角塘镇牛坪坳村祠堂山安置点
2.3
规
模:
总建筑面积
1875
?,其中建筑住房
20
户
1375
?、建设村文化室
75
?,生产用房
425
?以及安置点基础设施、旧房拆除复垦以及产业扶持等。项目总投资约
390.1
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
天
(
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以外企业依据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
(
含叁级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
:
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且数量不得低于
湘建建
[2015]57
号
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
3
人
,
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
2016
年
11
月
1
日以后
至少连续
6
个月
养老保险证明
,且须
提供查询网址及密
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
号
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当投标单位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抽取
9
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当投标单位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肆万伍仟元整
;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投标截止前从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yzcity.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前将疑问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Email
:
qycahngshun@163.com
)
,过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
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必须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
同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祁阳县
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祁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祁阳县浯溪中路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15348462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祁阳县沿江路与金桥街交汇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8143310912
电子邮箱:
qycahnngshu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