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黄金镇广洋堤水闸和电排站改造维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丰顺县黄金镇广洋堤水闸和电排站改造维修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27号文件核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人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对丰顺县黄金镇广洋堤4座排水闸和2座电排站改造维修;将电排的出水涵管独立,直接从堤顶以下3米处穿堤而出(现有电排出水口接于水闸的箱涵),增加涵管、镇墩及原电排涵封堵等设施;对现有水闸的闸门、启闭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作为应急闸门,增加拦污栅,在水闸箱涵的出口增设拍门等设施。招标估算价247.66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的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工程监理、征地拆迁、移民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2.3 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2.4 项目建设期: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0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1)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3.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1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勘察人员、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其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均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下同、省外企业的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人派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5: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公告3.5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5)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须提供,格式可在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网站下载)。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提供第(1)~(2)项资料。②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③所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顺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余小姐
电 话:0753-6688531
招标代理: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3-2273022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