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07-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对通州分公司竹木热源厂低氮燃烧器设备及安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信息:
1、项目法人: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通州分公司竹木热源厂低氮燃烧器(燃尽风)改造工程(1台116MW)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程概况: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于2015年5月13日颁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195-2015)规定,竹木热源厂116MW燃气热水在正常投运的情况下,NOx排放浓度约86.95-89.75mg/Nm?,超过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需要进行降氮改造。
本次招标范围为:城子热源厂低氮燃烧器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能效测试、烟气排放检测、维保、培训等相关服务。
5、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竹木热源厂低氮改造 |
低氮燃烧器 |
3 |
台(套) |
氮氧化物(Nox)排放值稳定(含氧量3.5%时):<15mg/Nm3;一氧化碳≤15mg/Nm3 |
烟气再循环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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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S燃烧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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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尽风系统管路及截门、挡板、执行机构及控制系统 |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国内应具有三年或以上的生产及管理经验;
2) 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等国家要求的相关文件及年检记录;
3)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14-2016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业绩:
a、投标人具有80蒸吨(或者58MW)及以上同类型超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排放低于30mg/m3的改造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燃烧器使用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证明,缺一不可。
b、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特检院出具的适合本项目的燃烧器型式认证书。
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 资质要求: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以上。
9) 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一方必须为燃烧器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二、报名及投标流程: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6月24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