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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7-06-23     浏览: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云发改投资﹝2017﹞26号批复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项目名称  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云发改投资﹝2017﹞2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


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7﹞2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20-8617844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20-3786075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6212546, 862104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云城西路、齐乐路和白云大道合围区域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云城东路(齐乐路-齐富路)、云城西路(齐乐路-齐富路)、齐富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齐乐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等道路(其中云城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为城市主干路,齐乐路、齐云路为城市次干路),总长度为5.55km。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4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为9664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共包含云城东路(齐乐路-齐富路)、云城西路(齐乐路-齐富路)、齐富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齐乐路(云城西路-白云大道)等道路(其中云城东路、云城西路、齐富路为城市主干路,齐乐路、齐云路为城市次干路),总长度为5.55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维修、交通标志标线更新、照明设施完善,标识系统、排水设施、绿化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招标控制价为:82551234.49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7月14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7月14日11时00分至2017年7月14日12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12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4)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无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申请查询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 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 1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10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以下几项信息不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③投标申请人声明。

2、未在招标公告第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电话:020-86178448;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日在广东广州市参加         项目的投标工作,根据                       (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

查询审核

结果告知

复  议

查询执行

申 请 材 料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二)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电话)

*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处理及情况反馈

处置、反馈

查询人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复议申请

接受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交查询结果告知函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01-广州规划展览中心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17-6-22(标办审批稿).doc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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