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村自筹和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
。
规模:
总用地面积为788.58㎡,总建筑面积为1763.54㎡,建筑高度10.8m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2712597元。
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2017年10月30日必须完工。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陈黄村公共设施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
1个
。
质量要求: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全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投标人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
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无在建项目要求,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人民币
伍万肆仟
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子汇票、网银(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汇出,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6:00前(具体以资金到下述账户时间为准)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
8124010130213709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
7.1时间 :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
7.2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陈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
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地
址:
宁波市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4层
邮编:
/
邮
编:
/
联系 人:
董主任
联 系 人:
劳巧贞
电
话:
0574-88473968
电
话:
0574-
87736286
传
真:
/
传
真:
0574-
8773023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附件: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