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班玛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果洛果洛州班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所属区域:青海-果洛-班玛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班玛县民政局,招标编号:E630100007600513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果洛州班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05131)
1、招标条件
本果洛州班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7)4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民政局,现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班玛县赛来塘镇
(2)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业务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购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5130001001 标段名称:果洛州班玛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业务用房和附属设施、设备购置。 计划工期:1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证齐全。拟派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6省外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3日至2017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00,在西宁市海西路25号维尼谷3号楼3单元323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7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班玛县民政局 |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班玛县民政局 |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西路25号维尼谷3号楼3单元3231室 |
|
联 系 人:龙先生 |
联 系 人:马先生 |
|
联系电话:0975-8322225 |
联系电话:0971-5219175 |
2017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