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陵水县光坡镇章宪村委会风坛村至坡仔村桥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陵发改审批〔 2017 〕 18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 ,招标人为 陵水黎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光坡镇章宪村委会风坛村至坡仔村桥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道路全长5296米。其中,主线总长490米,路面宽度3.5米;A线2200米,路面宽度3.5米;B线40米,路面宽度3米;C线352米,路面宽度3米;D线1010米,路面宽度在3米到3.5米;E线836米,路面宽度在3米到3.5米之间;F线368米,路面宽度3.5米;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一般路段20千米/小时、受限路段15千米/小时,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交通等级为轻型交通,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该地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采用单向1.5%横坡度。本项目为乡村道路改建项目,主要目的是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使其间道路路面硬化。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