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张家口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及检测设备维保-烟气监测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张家口,所属行业分类:,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及检测设备维保-烟气监测系统维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及检测设备维保-烟气监测系统维保项目。
1.2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范围:对张烟公司燃气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实施全责维保。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维保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符合要求的17%增值税发票;
2.4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二路财富中心D座七楼782)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如在报名阶段、招投标阶段发现招标部门及招标代理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13-2106472、2106421。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三楼会议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同步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钻石北路 地 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 王勇 联 系 人: 杨海涛
电 话: 0313-2106274 电 话: 13292857113
2017 年 6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