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CC-15G4C-2017-0603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水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
1.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概况
工程名称:淮安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HA-KSL-3标段,标段范围为宁连路至飞耀路,起讫点
里程YAK9+612.233~YAK12+547.234,标段全长2.935km,还包括被交路宁连路(规划支二十路至新长铁路桥北桥头),桩号范围NLK5+594~NLK6+850,全长1.256Km。本标段迎宾大道和宁连路主线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辅道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车速50Km/h,上下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枢纽匝道设计车速为40/50Km/h。本标段为全高架段,设置枢纽互通1处,上下匝道1对,地面桥1座,涵洞3道。桥梁全长9306.599m,其中主线桥长4005.749m,匝道桥长5281.794m,地面桥长19.046m。
施工工期:本工程自2017年2月开工,2019年1月31日完工,总工期24个月。
合同总价:847000417元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水泥(SN):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2)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8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两年(2015年起)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4)生产商或代理商在近两年为国家等重点工程提供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应用效果良好的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存在公路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单位应在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