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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配套设备(软硬件、机房、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配套设备(软硬件、机房、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区域新郑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6日16: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配套设备(软硬件、机房、办公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区域 新郑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26日 16: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6日 16:41至2017年06月26日 16:41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1
开标时间 2017年06月26日 16:41
开标地点 1
预算金额 ¥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卜瑞娟
项目联系电话 15225166560
采购单位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1、招标条件

本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配套设备(软硬件、机房、办公设备)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新郑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配套设备(软硬件、机房、办公设备)二次

2.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24

2.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2.8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采购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2.10采购预算金额:约445.35万元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的内容,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若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器、光纤交换机、磁盘阵列、ArcGIS软件生产商的授权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7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须知

4.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服务器、光纤交换机、磁盘阵列、ArcGIS软件生产商的授权书(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17:00止。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捌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0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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